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的区别(民法典解析)
《民法典》第一编 总则
第二章
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。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。
对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的界分标准是十八周岁,十八周岁以上是成年人,以下是未成年人。民法区分自然人为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的意义是,成年人能够辨认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,因此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全部法律后果;未成年人不能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后果,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,或者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,因而其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要其法定代理人代理。
在社会生活中,尽管子女已经年满十八,但很多父母还是会选择抚养、资助子女一直到子女大学毕业,找到工作,能够自食其力为止。其实根据法律规定,成年后的子女已经不属于需要父母给付抚养费的对象,资助子女求学和生活仅仅是父母道德上的义务。对于已成年的子女来说,读书求学所需的支出,可以通过自己申请各类奖助学金、勤工俭学、参与实习等途径获得。
来源:原创
法治调研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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